天津南港乙烯轻烃回收及冷能利用配套储运工程项目 (第一阶段)调试时间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我单位天津南港乙烯轻烃回收及冷能利用配套储运工程项目 (第一阶段)调试时间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天津南港乙烯轻烃回收及冷能利用配套储运工程项目 (第一阶段)
建设单位:中石化英力士(天津)石化有限公司
建设内容:本项目租用南港工业区管廊,建设完成3条化学品输送管线,单条长度19km,主要输送物料为BOG燃料气和甲醇(常温、低温各一条),并配套建设了防腐保温、控制系统等工程,管道全线采用架空方式敷设。
竣工日期:该项目于2024年4月竣工,现进入调试。
调试的起止日期:2024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30日。
公示期间,对建设项目有异议、疑问或建议的公示,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。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建设单位联系人:朱工
联系电话:13652150238